首页 > 法律咨询 > 医疗纠纷法律咨询 > 四川医疗纠纷法律咨询 > 内江医疗纠纷法律咨询
您好!在公共场所因一两句口角,对方(男性)就飞奔起来把人(女性)踢倒。造成一身疼痛行走要人搀扶。当时就报了110和120。二十分钟后120来把人接走。经检查骨头没问题,但是还是无法正常行走,一身疼。110没赶到现场是在事后一个小时才到医院见当事人双方。
请问:①伤人方应负什么责任,法律上这是什么性质,属于什么范筹
②110有没有失误或其它过错
梁杨律师 四川-眉山 四川达宽律师事务所
1个月前
罗玉石律师 重庆-渝北区 重庆君纵律师事务所
史松涛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万信律师事务所
张焱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京禧律师事务所
自2005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在多年的执业中,担任法律顾问,
帮助人数:4人 粉丝人数:89人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尽自身最大所
帮助人数:64人 粉丝人数:7254人
内蒙古卓琼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巴彦淖尔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员
帮助人数:2024人 粉丝人数:10809人
于梦阳律师,百宁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梦曦律师团队创始人,公
帮助人数:10人 粉丝人数:1330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