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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债权债务1个月前

¥50.00

你好,我们单位领导想成立一个创业有限公司作为GP,注册资金1万元,不实缴。A为法人,持股90%,领导安排我作为隐名股东,A替我代持89%。请问我作为隐名股东有什么风险?这个公司还是领导说了算,我们不参与决策,对于投资行为不理解,领导也不会跟我们说。领导拒绝与我签订代持协议,实际上我就变成大股东了,我应该如何规避风险呢?注册资金是实缴好还是认缴好?如果投资失败,我应该承担多少损失?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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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美玲律师 江苏-常州 江苏常律律师事务所

  • 首先,要确定公司从事等是否是违法行为,如果是则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其次,如果正常经营过程中亏损的话,股东是要在认缴出资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的。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别人欠钱不还,有15年了,怎么办 39432人查看

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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