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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单位领导想成立一个创业有限公司作为GP,注册资金1万元,不实缴。A为法人,持股90%,领导安排我作为隐名股东,A替我代持89%。请问我作为隐名股东有什么风险?这个公司还是领导说了算,我们不参与决策,对于投资行为不理解,领导也不会跟我们说。领导拒绝与我签订代持协议,实际上我就变成大股东了,我应该如何规避风险呢?注册资金是实缴好还是认缴好?如果投资失败,我应该承担多少损失?谢谢!
刘伟律师 天津-南开区 天津坻京律师事务所
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黄世振律师 湖北-孝感 湖北维天律师事务所
上海政法学院本科法学学士,从事律师职业3年,曾多次担任集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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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以来代理民商事经济纠纷案件三百余起,为各委托人追偿或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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