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北京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朝阳区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向您。咨询一个问题。
我是2020年6月8号入的职。在江苏金土木建筑集团上班。2020年10月10号。我在上班期间造不慎跟骨骨折。单位给垫付了医药费。我在受伤期间继续工作,单位没有安排休息。也没有及时给我申请工伤。我现在能不能要求单位给我一定的补偿?
第2个问题就是我在2020年6月8号至2021年10月1号工作期间没有给我签订劳动合同。能不能申请双倍工资?
我们工地在天津市大港区。
我的电话是13439383437。
律师希望您百忙之中看一看我的叙述。按照正常的法律。能不能享受法律所赋予的权利。
我这里有一些证据。如果能加微信的话,可以微信上发给您。谢谢律师。
张美玲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市中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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