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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安康行业交流1个月前

你好请问上了60岁法律有铭文规定有务工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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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亚青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正纲律师事务所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综上,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损害而无法正常工作导致收入减少的损失。是否支持误工费,应当主要考虑受害人的误工损失是否实际存在,与受害人是否退休及受害人的年龄无关。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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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军律师 湖北-武汉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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