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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想咨询 立案之后能否撤案的问题。
接下来我把 立案告知书和受案回执 简单描述一下,恳请有爱心的律师能给予帮助。
立案告知书
经审查,某月某日 某某某 被强制猥亵案有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决定立案侦查,立案决定×××(刑)立字×××号,案件编号×××,特此通知。
受案回执
你 于 某月某日报称的 某年某月 某某某 被强制猥亵案 我单位已受理,(受案登记表文号为:……)。
请问,这种情况下能撤案吗?
如果能撤案,公安机关派出所 会不会 对 报案人和被害人 有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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