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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西婚姻家庭1个月前

我和老公己经分开三年多了,他不肯离婚,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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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苗律师 湖南-长沙 湖南任法律师事务所

  • 夫妻感情破裂分居满两年的,如果一方想离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进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感情不和不履行夫妻义务能够认定为分居吗

    按规定,法律上可以被准予离婚的分居要满足以下条件:

    1、夫妻俩因感情不和分居

    如果双方因为一时争吵怄气离家出走,但是不至于感情不和,那么也不属于分居。

    2、夫妻俩分居满两年

    夫妻俩分居要两人分开住,并且分开生活的时间已经有两年。

    所以,夫妻感情不和不履行夫妻义务,如果双方根本没有分开生活,那么这也算不上分居。并且,法律上要认定为分居的话,只要一方否认,另一方将很难证明对方不履行夫妻义务。

    因此,这种情况下不能认定为分居。

    不过,起诉离婚时若是出现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被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5、其它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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