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北辰区

首页  > 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 山东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 潍坊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山东-潍坊交通事故1个月前

你好,我开了一个小店铺,10月份的时候有个人录着视频来我店里买了一个过期的物品四块钱,现在来找我要赔偿1000元

查看朱少波律师的回答

朱少波律师 山东-潍坊 北京市仁人德赛(潍坊)律师事务所

  • 回复如下: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如果购买到的食品过期,食用后对人体产生损害,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至少应当赔偿1000元。所以说对方手里有证据是可以提这个要求的,但是走诉讼途径我认为他不会的,时间久,还得请律师。能和他协商最好了。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60岁以后驾照怎么年审? 575962人查看

张焱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京禧律师事务所

交警可以在乡道查车吗,合法吗? 120833人查看

刘丹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俭德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974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