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辽阳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天津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南开区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百度小程序用户

天津-南开区房产纠纷1个月前

¥9.90

律师你好,我就是一般的老百姓不懂得民事诉讼案的法律法规,所以刚遇到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在一审庭上原告没有出具律师催要函,而他出具的证据之一合同是2015年簽的202I年5月上诉,已过实效期。因为物业一审上诉状证据是假的,故我上诉一中院,在庭审中对方拿出了2019年的基层法院的裁定书,证明没过时效。请问这份裁定书在审判中起到什么作用?谢谢您

查看王辉亮律师的回答

王辉亮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齐聚律师事务所

  • 您好,如果是能够证明对方在2019年起诉过的裁定的话是可以起到中段诉讼时效的作用的,也就是诉讼时效从撤诉后重新计算。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残疾证可以减免一些物业费 暖气费嘛?租的房子! 27273人查看

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房屋买卖不想通过中介自己交易可以吗 25045人查看

马振文律师 河南-安阳 河南万昆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267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