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广东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东莞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1.私营企业招收未成年(17岁)
2.试用期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3.试用期期间没有购买社保 没有给社保补贴
4.两个月后转正没有购买社保 没有给社保补贴 没有补交社保
5.国家法定节假日(中秋 国庆)上班,用人单位未算双倍或三倍工资
6.用人单位以工资存疑为由,未经允许延迟发放工资
请问该通过怎样的渠道和方法维护权益?
张邦永律师 广东-东莞 广东秦仪律师事务所
1个月前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何承国律师,法学本科毕业,安徽定音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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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2014年始在安徽文法律师事务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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