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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房产纠纷1个月前

¥30.00

你好,当前的问题是,我们租了一间房做生意,房租付了两年,现在经营遇到困难,准备不干了,但还剩余一年多房租,到明年12月份。目前到房东同意转租,但要求转租时,下一个承租人不仅要支付我们这个租期内的租金,还需要支付下一年度一整年的租金。即要支付至23年12月的租金,两年的房租。这种模式市面上基本找不到承租人,成本太高了。所以我们面临的困境是不转租,持续亏损。转租,但附带这种苛刻条件的门面房转租,是真的太难找了。我现在的疑问是,当前我们是否是绝对劣势,他这种条件是否属于不合理要求?在当前情况下,是否存在降低亏损的方式?还有,我们是否可以采取找合伙人进行经营,仅收取一定费用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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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勇律师 山东-滨州 山东中捷律师事务所

  • 43"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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