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保定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广西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河池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百度小程序用户

广西-河池婚姻家庭1个月前

有人造谣没有发生过的事该怎么处理造谣者

查看谢超燕律师的回答

谢超燕律师 广西-柳州 广西永维律师事务所

  • 对于普通人而言,常见的造谣传谣,通常集中在民事责任中。

    当发现有人造谣,给自己的名誉带来负面影响,首先要做的是收集证据。比如,对载有造谣内容的微信、微博进行截图,为防止造谣者删除谣言,有条件的可以去公证处对谣言内容进行公证。如果造谣者并未将谣言落在纸面,只是口口相传,那么可以请听到、知道这件事的人作证。

    有了证据后,可以向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侵权结果发生地的法院以造谣者为被告,提起侵害名誉权诉讼,要求造谣者停止造谣、赔礼道歉,如果谣言给自身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也可以向法院一并主张,但请注意,如果认为有经济损失,要能提供相应证据。

    如果认为造谣传谣者的行为,危害极大,甚至他们已经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方式,可以选择报警,请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追究造谣者传谣者的行政、刑事责任。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涉嫌侮辱、诽谤罪,只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才会被提起公诉。如果造谣传谣者的行为尚不足以达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程度,而被造谣者又认为造谣传谣者犯侮辱、诽谤罪,想要追究其刑事责任,需要到犯罪行为发生地、结果地、或者被告人所在地的法院,提起刑事诉讼。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退伍军人在党50年补贴政策文什是那一级国家政府? 237396人查看

何光清律师 四川-宜宾 四川竹都律师事务所

请问一下退党有什么后果吗 143548人查看

陈岭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我生了儿子的孩子,可以和我儿子结婚吗 128205人查看

颜志好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舜点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758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