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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山区房产纠纷1个月前

父母过也留下一套房产,经法院判决四个子女各占25%,现在是三人意见一致,决定处置自己分额,又一人不闻不问,克意回避联系不了,我们该什么办,谢谢!

查看张立廷律师的回答

张立廷律师 上海-浦东新区 上海中衢律师事务所

  • 法院判决你们四个子女各占25%父母遗留的一套房产,则该房产为你们四人按份共有。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处分共有的不动产,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既然你们三个人的意见一致处置自己的份额,则你们可以转让自己的份额,建议你们通知那个不闻不问的人,如果他不提出优先购买,则你们可以把自己的份额转让给他人,你们配合受让人去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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