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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司法务1个月前

¥30.00

5月份朋友找我一起做一个项目 本来说好一起成立公司的,现在公司法人是她妈妈占60股份。还有40股份是他朋友的妈妈。 我被他忽悠和他签了一张股权转让书,转让我20股份(是和他签的 不是和他妈妈签的)给了他50万。我现在想退出 我想拿回50万,哪怕项目开始了三个月支出的钱按我20股份扣掉也行,我要拿回剩下的钱 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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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华明律师 上海-静安区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 您好,一般股东退股的条件为:
    1.公司经营风险过大,超出股东投资的预期;
    2.股东死亡,继承人不适宜成为股东。
    3.股东离异,非股东一方配偶不适宜成为股东。
    4.小股东遭遇控股股东欺压。
    5.公司经营陷入僵局。
    6.股东的出资面临法律强制执行;
    7.股东长期患病不能参加公司管理;
    8.股东乔迁异地或者国外而要求退出公司;
    9.股东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故急需资金;
    10.其他情形。

    股东退股流程:
    首先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如果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对股权收购事项依法作出裁判。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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