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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行业交流1个月前

怎么拖延开庭时间,想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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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向阳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诚功(城阳)律师事务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其中,属于 “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较多,例如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被拘留,无法继续开庭审理的情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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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军律师 湖北-武汉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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