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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吉林刑事辩护1个月前

¥9.90

前一天晚上同事T给领导打电话说要报复我和同事H,当天早上她挑衅我说我生活作风有问题,当时只有我们两个没有其他人在场,早上T去H的屋里威胁她走账,票子立马签字,H把T骂了。T一个人站在走廊,空无一人,我看见了,就用干净的水泼了她,她录了下来。然后我也骂了她,这时候就有同事听见并且也在现场。H拿走了T正在录音录像的手机,警察认定H摔坏了T的手机,并且当众辱骂,根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公众侮辱,还有一个损毁财物,决定拘留十天。我是当众辱骂,加上泼水,构成当众侮辱,拘留3天。我们都是同事之间的矛盾,而且是T先挑起事端,设计陷害我们,我们事后也积极争取和解,但是T拒绝见面。我们觉得这个处罚过重,想申请行政诉讼,胜诉的可能性高吗

查看韩江律师的回答

韩江律师 吉林-长春 吉林率真律师事务所

  • 根据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于本案的行为过程,我认为行政机关处罚不当,构不上故意毁坏财物,对于公众侮辱也是缺少构成要件,简单的泼水行为没达到情节严重,其行为墓地也不是使对方受到侮辱凌辱的目的,所以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不当。

    1个月前

  • 您好,韩律师,谢谢您的解答。以您专业的角度,我们复议成功的可能性大吗

    1个月前

  • 我的建议是无论行政复议结果如何,你都要坚持依法提起行政复议。不能保证你能成功得到复议结果,但是需要争取。

    1个月前

  • 值得一听

    父亲强奸女儿长达5年,一直在施行,该定什么罪 904137人查看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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