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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在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小型私人住宅区之间的十字路我骑电单车承载女儿跟妻子以20码左右的速度从十字路口的右边向十字路口的左边行驶,对方从十字路口的上方向下方行驶,然后辆车发生碰撞几乎都是车头碰撞车头,我们全家不同程度的轻伤,三轮的驾驶员不但不扶我们任何的伤员,直接开车离开现场,当我报警许久他们害怕才把三轮车开回附近停放,交警过来的时候现场已经被三轮车肇事司机破坏,导致交警过来判罚我们因为没有礼让右方来车判罚主要过错人,三轮车主判罚次要责任,请问这样判罚能申诉吗?
张焱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京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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