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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自愿拿身份证帮我分期手机,事后说跟他交往他帮我还全款,两个人不久在一起了,我个人不好意思白拿人家手机,所以还了大概一千多,手机总价3000多。他现在要用钱了,交了别的女朋友了,跟我要钱,说是我欠他的,但是办分期的人是他本人自己,还是自愿的,他说要报警,请问我会付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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