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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和平区刑事辩护1个月前

去年五月份聚众斗殴我没动手没监控做完笔录了现在说检察院要判刑开始是我朋友给我打电话问我都跟谁这一切让我带去然后现在说检察院要在问就说他不认识给我打电话我带去的我会有什么责任怎么判去年没满16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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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春媛律师 天津-河东区 天津云兑律师事务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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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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