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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鞍山房产纠纷1个月前

¥9.90

我在商场租的摊位卖货,下水道漏了,给淹了,商场不管,从一月份的事情,一直拖道现在,要交房租了也不管,不交房租就给丢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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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 按法律规定,商户没有任何过错或故意,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相反,商场因管理不善,相关设施不符合出租时的条件,导致商户损失,一切责任应当由商场承担。
    法律依据《合同法》:
    1、第二百一十六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2、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第二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1个月前

  • 现在物业,商场,还有楼上的住户,都在推卸责任,没有人管,商场要求到号必须交房租,不交就丢出去,在不就说封店,损失没有人赔偿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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