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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首付女方拿了四分之三,男方拿了四分之一,是往银行卡里转钱的方式,购房合同办理时因没有结婚,只写了女方一个人的名字,领完证之后的半年拿到房本,房本只有一个,写的仍是女方的名字,婚后双方公积金共同还贷,离婚后,房子是否仍然归女方?男方付的首付是否有能力要回?共同还贷的两年男方能得到多少?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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