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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与开发商签订了购买四间门面土地合同,分三期分款,到现在为止已经付了二期。开发商现在无法办理相关土地使用证明,双方都达成退回原购买土地金额。 现在的问题是开发商要求我写一份声明,内容是:要求我在收到退款之前所购买土地的所有债权债务问题与本人无关,还有把退款的金额和日期写进声明。 本人不知道开发商所要求的债权债务问题是否妥当,望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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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至2020年期间,在青海旦珠岭律师事务所执业,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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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服务多家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公司(包括公司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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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律硕士,四川大学法医物证学硕士,工作认真负责,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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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担任大型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擅长债权债务纠纷、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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