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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劳动合同上有清楚注明公司有权在不同项目、不同组别之间调动员工岗位。公司在只有口头通知,没有书面通知的前提下,开展岗位调动相关的面试和培训,是否存在违法?
2. 劳动合同上虽然注明了我的岗位是客服代表,但招聘信息和我实际从事岗位一直是日语客服代表。现在因为项目解散的原因,公司在不改变薪资待遇的前提下,要将我调动到其他项目的中文客服岗位,我以公司无法提供可以施展我专业技能(日语)的岗位,拒绝接受该安排,请问能否获得赔偿?
陈永亮律师 广东-佛山 广东方普律师事务所
1个月前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2005年至2020年期间,在青海旦珠岭律师事务所执业,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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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服务多家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公司(包括公司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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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律硕士,四川大学法医物证学硕士,工作认真负责,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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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合同纠纷领域内案件,办案期间其能够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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