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海淀区

首页  > 法律咨询  > 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 辽宁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 营口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辽宁-营口刑事辩护1个月前

刑事诈骗46万元,人和账户都在国内的情况下,追回需要多久

查看孙志军律师的回答

孙志军律师 辽宁-朝阳 辽宁东宝律师事务所

  • 一般在案件受理后两个月之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其他情形参照《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父亲强奸女儿长达5年,一直在施行,该定什么罪 904143人查看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160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