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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债权债务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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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怎么跟法院协商解除。

查看邓嘉文律师的回答

邓嘉文律师 广东-东莞 北京市盈科(东莞)律师事务所

  • 可以建议法官与申请执行人协商。
    怎么才能删除失信信息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

    不应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

    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正失信信息。

    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失信被执行人的还款方式

    1、法院途径:即和执行法官联系,把费用给法院,由法院再给付对方,给付完毕,法院就会根据你方的申请,撤销你的黑名单。

    2、债权人途径: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再向法院申请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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