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密云县

首页  > 法律咨询  > 综合法律咨询 > 北京综合法律咨询 > 石景山区综合法律咨询

+锦觅丶瑶

北京-石景山区综合1个月前

在公司上班,工资是每个月发一部分,年底发一部分,我现在辞职不干,担心年底的工资不给我,金额是大约在30万左右,我该怎么办

查看张俊国律师的回答

张俊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尚伦律师事务所

  • 这位朋友您好,工资属于劳动者的合法收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在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当日予以支付。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719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