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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村东有两块地,自2003年让亲戚代种,2016年开始土地确权,其中村、乡、镇多次协调终于达成如下协议:
当事人双方因村东耕地的权属问题发生纠纷。
经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我们村东地争议地段两块,一块1亩,一块1.2亩,1.2亩地块承包使用权永远归我所有,目前归我家亲戚所种,1亩地块归我家亲戚所有,确权分明;2、双方分别享受承包地的使用政策,1亩归我家亲戚所种(代耕)。
履行方式,时限 协议签订后,地段当场交接清。
我想问一下 这份协议合理吗?如果1.2亩耕地确权给我之后,协议上写的是归我家亲戚所种,我不想让他种了还能收我的土地吗?请各位律师们指点一下,谢谢!
王慎云律师 山东-济南 山东明湖律师事务所
李成竹律师 浙江-杭州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张志霞律师 山西-太原 山西鼎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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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律硕士,四川大学法医物证学硕士,工作认真负责,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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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合同纠纷领域内案件,办案期间其能够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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