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天津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宝坻区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2009年5月单位要求集资最低1.5万元,我当时集资6.5万元,当时应的是一分五利息,可用了三年多一分利息没给,于2013年1月份返还本金,单位把我们的收据收上去,然后在财务科添的表,上面有本金、个人签名,还标明了未付利息。现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我是否该要回利息?
王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董建春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
高景文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正公律师事务所
从事法律职业二十余年,承办了大量的诉讼案件,积累了深厚的法学
帮助人数:275人 粉丝人数:861人
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曾在大型国有银行、外资银行工作10余年,
帮助人数:0人 粉丝人数:539人
帮助人数:9人 粉丝人数:19人
南京理工大学英语专业本科,金融专业硕士毕业。毕业后从事金融方
帮助人数:383人 粉丝人数:1879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