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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非婚同居期间以结婚为目的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男方出资比例大一些,购房合同是共有的,因对方劈腿取消婚约,对方要房产。房子未交房,也没有房产证,向银行按揭贷款的。和对方多次协商消除该房产对我另外买房的贷款征信和首套房的影响,对方一直不予处理,不回复信息,不接电话。反而PUA我,让第三者家里打电话恐吓和性骚扰我,导致我患上双向情感障碍症状。请问我可以怎么起诉呢?房子没有房产证,可以请求法院分割该房产吗?还是只能等房产证等手续都办理好呢?对方精神打击我,可以一并要求对方道歉吗?麻烦您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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