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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公司法务1个月前

公司在招人的时候说的是每个月有8天假,法定节日这些都放假,现在公司把8天变成4天了,法定节日也不放假了。这个样子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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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舒雯律师 四川-成都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

  • 您好。该公司的行为是不合法的。首先,关于每个月8天假。如果您与公司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每个月有8天假,则公司的行为属于违约,您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劳动合同履行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根据我国《劳动法》第3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则公司每月放假4天的行为并不违反《劳动法》。其次,公司在法定节假日不放假的行为是严重违反《劳动法》的。结合《劳动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在法定节假日不能放假,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三倍工资。所以,若该公司在法定节假日并未放假,也并未支付三倍工资的,您可以先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投诉无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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