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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一家民营学校工作,学校人事部门告知我,实习1个月转正,实习期间工资按照百分之80来算,实习后人事部门叫我签订合同时未告知相关内容,签订合同时只让我签了自己的名字和身份证,一个月后,拿到合同看到上面的时间是4个月还加上实习时间,而不是一年,追问人事部门,她们告知下半年开学后补签,敷衍了事,到学校工作快3个多月,未拿到工资,学校也一直拖欠老师工资,社保也不按时买,现在想辞职,我有权利去投诉吗,能得到补偿或者是正常拿到我工资吗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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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服务多家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公司(包括公司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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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律硕士,四川大学法医物证学硕士,工作认真负责,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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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占财律师,2009年5月开始法律服务工作,2016年6月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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