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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劳动工伤1个月前

律师,您好,还在试用期,但是有一天经理说我不符合这个岗位,说我跟不上他这个工作节奏,要辞退我,然后他说辞退我的时候我有录音,是可以证明是他主动辞退我的,我只工作了两个月,请问像这种情况我可以要求赔偿金吗?我有个学法律的同学说,只要那个经理出一个证明说我不符合他的要求,我就拿不到赔偿金,所以我对他出的那个证明有疑虑,经理真的可以出证明我不符合要求,就合法辞退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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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炜律师 广东-广州 广东楚越律师事务所

  • 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员工适用的是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二项的规定,即: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也就是说,如果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劳动者,用人单位需要证明这三点:
    1、先证明劳动者不胜任工作;
    2、要证明已经经过培训或者是调岗了;
    3、还要证明,劳动者还是不能胜任工作。
    证明完这三点之后,用人单位就可以辞退员工了,这种情况下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如果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员工(适用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一项规定),只要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具体的录用条件就可以了。这种情况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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