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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在4S店工作,和老板谈的工资组成是:底薪4000,绩效提成假如超过4000,按绩效提成发放工资,每个月都是以当月开票为准。在二月份离职,9月到12月份都拿的底薪,12-1月没开票的,在二月份开出来,开票之后个人工资是9164,3月份,站里领导以我没有签到为由,拒付我得工资,后来在12333平台投诉,他们联系了公司,现在公司会计联系了我,把从9月到12月份的工资都算出来了,说之前有绩效提成低的时候拿了底薪,现在要我把底薪与提成给补上,意思就是说我要是在那上班我就可以领全额工资,我现在离职了,却需要把之前的差价补上一共是6000块钱,说给我是人情,不给的话是公司管理制度,这方面我理解不了。我认为不合理。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本人从事律师专职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尤其擅长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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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法律本科专业毕业,从事律师工作多年,先后多次荣获区司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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