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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经济纠纷1个月前

你好亲,昨天我在网上刷单,前前后后加起来差不多两万块钱了,被骗了,能被追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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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今朝律师 山东-滨州 山东梁邹律师事务所

  • 如果对方是恶意的诱导刷单行为,那么在不够成刑事犯罪的前提下,民事欺诈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可以主张财产损失

    1个月前

  • 请问多少钱能够成刑事犯罪呢

    1个月前

  • 刷单是违法的行为,达到判刑标准后,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不同的犯罪有不同的判刑标准。



    刷单,通常是买家提供的购买费用,帮助指定的在线商店卖家购买商品以增加销售额和信誉,这种行为可能触犯以下罪行:



    第一,损害商业声誉和商品声誉的犯罪。网上商店经营者雇用客户对同业进行不好的评估,损害他人的商业声誉和产品声誉,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到一定标准或存在其他严重情况,可能构成对他人的损害。



    第二,破坏生产经营罪。根据《刑法》第276条,破坏生产和经营罪是指出于报复或其他个人目的而破坏机械设备,破坏牲畜或以其他方式破坏生产和经营的行为。



    第三,虚假广告罪。根据《刑法》第222条,广告商,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违反了国家法规,并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进行虚假宣传。



    第四,诈骗罪,如果订购行为达到犯罪所要求的数量,则为了进行订购而注册了恶意注册账户的人,或者最初是正常业务或经营并随后成为长期恶意订购人的商人或个人欺诈和主观主观为了非法占有的目的,该部门可能对欺诈负有刑事责任。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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