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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至今入职已经签了长期无固定合同,合同岗位是采购员,这次单位没有通知协商的情况下开会通知调岗成为仓库管理员,相当降薪降职,理由是采购岗位敏感. 协商调岗位薪资,单位无法满足岗位与薪资,单位提出协商解经济补偿解除合同,我工资4500.上年社保基数6000,请问补偿多少?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朱景鹏律师,法学专业,执业以来处理过几百个案件,在工伤、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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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资深律师,中国管理科学院客座教授,服务港澳大财团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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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福建昕悦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在法律科技企业担任法律数据分析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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