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山东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济南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百度小程序用户

山东-济南婚姻家庭1个月前

律师你好,我的朋友是德国人,妻子是中国人,在中国结婚后一直与老公在德国生活五年,五年后他妻子回中国至今已经三年,21.4.27.德国朋友收到妻子委托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传票要求离婚。
德国朋友认为妻子在婚前就已经预谋利用自己洗钱,因此他要求对方律师提供妻子的房产和资金流水清单。不然免谈!若在中国离婚分居两年后就判离婚,德国朋友担心这一点!另外他妻子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回国后又找了新的情人,他认为这是不合法的!这种情况怎么办?谢谢!

查看段盈盈律师的回答

段盈盈律师 山东-济南 山东国曜律师事务所

  • 凡是由我国人民法院受理的以中国公民为一方、外国人为另一方的离婚案件,适用我国的法律,即在实体法上适用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在程序法上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没有离婚便与他人同居的,可选择追究其重婚罪的责任,在离婚后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你朋友妻子的房产可委托律师调查,流水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退伍军人在党50年补贴政策文什是那一级国家政府? 211502人查看

何光清律师 四川-宜宾 四川竹都律师事务所

请问一下退党有什么后果吗 139793人查看

陈岭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我生了儿子的孩子,可以和我儿子结婚吗 127473人查看

颜志好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舜点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148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