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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位外来务工的农民工,16年11月份出的工伤,18年1月份做的二次手术,4月份做的工伤鉴定,鉴定等级是9级别,受伤前的平均工资在五险一金和个税扣完后是6000,但是我的社保缴纳基数只是天津的最低标准,我想知道我申请公司补偿我的工伤待遇的社保差额是否可取?还有就是2次手术,停工留薪期一共是230天,我只拿到单位的11000元的停工留薪期工资,我的两次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是否可以补回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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