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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的小蓝鸟

辽宁-丹东综合1个月前

我是有个朋友,他认识一个朋友,然后需要一个工程工程款20万,然后就是要借给他用一下,然后到年底给我去年的事,结果我给他以后,他去年年底就没有还我,我这个朋友当时介绍的时候拿了一套那个商品房买卖合同说的这个,这套房子是开发商顶给他的工程款。如果这个钱不还的话,拿这套房子做抵押,将来钱还不上,这套房子我可以给我就这么回事儿,结果这套房子的买卖合同手续年底叫他拿走了,叫我的朋友拿走了,她说她去做贷款做按揭,然后钱到账啊,还给我,结果他钱现在到账了,也没有还给我,就是这种情况,他能不能形成他俩合伙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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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守志律师 辽宁-沈阳 辽宁金正律师事务所

  • 这种情形一般不会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犯罪,属于民事欺诈行为,可以要求返还借款。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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