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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鞍山房产纠纷1个月前

¥9.90

你好我有个2015年10月10日别人借我的借条,用他身份证正反上面复印件写的,没写还款日期也没写利息,每个月都在给1000元利息,我能起诉吗?我现在这种情况过了诉讼时效期了吗?怎么才能把钱要回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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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艳梅律师 辽宁-沈阳 北京市康达(沈阳)律师事务所

  • 如果每个月对方都在还利息,说明借款的诉讼时效从新的还钱日开始中断后而重新计算了。没写还款日期,您可以随时要求对方全部归还,给对方合理一段时间就行。

    1个月前

  • 对于您说的每月归还1000元利息,因为借条中没有约定利息,如果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每月归还的钱是利息的话,那就是借款本金,而不是利息。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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