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广东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广州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你好!律师,你好!我想咨询如下:我有一个房子,在与父母亲及兄弟对该房屋及对应的宅基地证进行公证后,该房与证归我本人所有,但本人及妻女的户籍还挂靠在其它房屋的门牌号(地址),并未迁入该房屋门牌号我(地址),目前,我把房子拆旧重建了。房屋公证前,我弟媳嫁入户口随迁时,由于其是农村性质,需分开户口本,所以当时已将其迁入的户口,迁至我重建了的房屋的门牌号(地址)上,我弟媳现由于没有其它房屋门牌挂靠,还没有迁至其它地址。请问一下,我的房屋最终及以后的权属或房屋的相关利益关系,会因我弟媳的户口门牌号(地址)一致,会产生利益纠纷吗?如果我那一间房子,重新编了一个门牌号,我及妻女都迁入该新门牌号。我跟父母兄弟重新将公证书更正为新门牌号地址,这样操作的话,还会产生纠纷吗?
张军律师 河北-石家庄 河北君和诚律师事务所
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马振文律师 河南-安阳 河南万昆律师事务所
从事法律职业二十余年,承办了大量的诉讼案件,积累了深厚的法学
帮助人数:213人 粉丝人数:694人
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曾在大型国有银行、外资银行工作10余年,
帮助人数:0人 粉丝人数:441人
南京理工大学英语专业本科,金融专业硕士毕业。毕业后从事金融方
帮助人数:381人 粉丝人数:1775人
律所高级合伙人,执业年限20年,专业领域:私募股权投资、企业
帮助人数:19787人 粉丝人数:22373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