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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兮一兮

广东-广州房产纠纷1个月前

¥5.00

你好!律师,你好!我想咨询如下:我有一个房子,在与父母亲及兄弟对该房屋及对应的宅基地证进行公证后,该房与证归我本人所有,但本人及妻女的户籍还挂靠在其它房屋的门牌号(地址),并未迁入该房屋门牌号我(地址),目前,我把房子拆旧重建了。房屋公证前,我弟媳嫁入户口随迁时,由于其是农村性质,需分开户口本,所以当时已将其迁入的户口,迁至我重建了的房屋的门牌号(地址)上,我弟媳现由于没有其它房屋门牌挂靠,还没有迁至其它地址。请问一下,我的房屋最终及以后的权属或房屋的相关利益关系,会因我弟媳的户口门牌号(地址)一致,会产生利益纠纷吗?如果我那一间房子,重新编了一个门牌号,我及妻女都迁入该新门牌号。我跟父母兄弟重新将公证书更正为新门牌号地址,这样操作的话,还会产生纠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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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金京律师 广东-广州 广东南英律师事务所

  • 35"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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