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湘潭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重庆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石柱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重庆-石柱经济纠纷1个月前

我二叔死亡,父母早亡,无子女。有两个兄弟一个哥哥,三个姐姐。其中大姐大姐夫均亡,二姐二姐夫均在世。小姐姐死亡小姐夫在世。兄弟与哥哥均在世。我想请问,这种情况小姐夫有继承权吗。

查看保险拒赔律师的回答

保险拒赔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旭晨律师事务所

  •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你好,村委下来收卫生费合不合理,应不应该交 168092人查看

王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12345如果举报后一直不处理怎么办 113324人查看

董建春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

有人向我发布了淫秽色情的二维码,这怎么判 56512人查看

高景文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正公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416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