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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婚前男方全款或贷款买的房,登记在女方名下,只写的女方的名字,同住了一年后分手了,男方的房子或钱还能不能要回来?
如果男方婚前全款购买,只写的女方名字,口头上说的赠予是否无效?是需要去做公证还是什么?
如果婚前男方贷款买的房,只写的女方名字,同居后,每个月是女方自己还剩下的房贷,分手后,男方可以收回房子或钱么?需要做什么才能在同居后万一分手了,防止男方收回房子或钱?
何光清律师 四川-宜宾 四川竹都律师事务所
周润律师 重庆-渝中区 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
陈岭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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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雷律师,熟悉刑事案件办理程序,精于刑事辩护与代理,具备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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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芝律师,执业于山东思昂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代理大量民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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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至今,办案宗旨为替当事人办实事,不放过任何一个有利于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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