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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玺爱易烊__污神

北京-东城区婚姻家庭1个月前

¥30.00

你好一个人拖欠我装修货款一万多,只有微信和电话,现在联系不上,该怎么办

查看刘婷婷律师的回答

刘婷婷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市国汉律师事务所

  • 你可以先协商,如果对方拒不付款,你可以向本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根据仲裁结果要求拖欠方支付工程款,如果对方还拒不支付,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法院判决要求对方支付工程款,如果对方还拒不支付,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将从对方银行账户上直接划走工程款交给你,或者扣押对方物品拍卖后将工程款给你。
    有关装修工程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装修工程属于建设工程,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关于优先受偿权的规定,但装修装饰工程的发包人不是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或者承包人与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之间没有合同关系的除外。享有优先权的承包人只能在建筑物因装修装饰而增加价值的范围内优先受偿。”因此,根据上述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是讲装修合同归入了建设工程合同范畴。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九条 “装修人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或者装修活动涉及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内容的,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承担”该条就是依据装修工程大小不一,如果一律按建设工程要求有资质,会导致太多的合同无效,该条规定了“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或者装修活动涉及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内容的”装修人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其它则不作要求。从该办法来看是将部分装修活动纳入了建设工程调整范畴。故在当下还没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区别对待。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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