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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婚姻家庭1个月前

¥50.00

在16 .7 岁的时候被人哄骗到外地在小姐 在那期间人生地不熟 就听他话 做啦一段时间。后面没有和他在一起了 我也没有了他联系方式 现在已经过了四五年了他在我男朋友和朋友面前说之前的事情。 这种事情我该怎么办,能告他诽谤吗

查看曾瑛律师合伙人的回答

曾瑛律师合伙人 广东-广州 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

  • 他说的是事实,不构成诽谤,他若他有下列情形之一,则涉嫌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你可以报警:
    (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
    (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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