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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入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入职到2018年2月28日,22日提交辞职书(因怀孕无法继续上班),老板同意辞职招到人就可以走。28日因身体原因,给老板打电话说无法继续上班,老板以无人上班为由拒绝,另外说如果不去上班就没有工资和押金,还要我写一个不要工资的单子(我没有写)。我有当初上班时交押金的条子,和28号到医院检查的缴费单,另外有之前支付宝给老板,和同事转公账的记录,距离我离职已经45天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也只是提前七天交辞职书就没有上班了,我的工资能要回多少?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本人熟悉民间借贷、劳动人事、离婚纠纷、劳务纠纷等民事诉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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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为中国建设银行、佛山佛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央企提供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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