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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双方按揭住房一套,购房双方具有签名及指纹。后因性格不合、感情破裂双方自愿协议离婚,双方协议男方支付补偿金及负责女儿抚养,该套房的所有权归男方所有。按揭余款由男方负责。目前情况是,1>,已法定离婚,男方已完成支付补偿金。2>,房产証具男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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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购房合同留有女方签名,该套房如果要变卖或抵押,是否还须要男女双方一起签名?
何光清律师 四川-宜宾 四川竹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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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冲律师,全日制法律本科学历,滁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个人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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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斌,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本科学历。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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