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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婚姻家庭1个月前

你好,是关于我奶奶的遗产分配问题,奶奶有4个孩子,两男两女,两男分别育有一子一女,两女均无子女,哥哥在2006年5月去世,弟弟在2008年9月去世,而奶奶在2008年10月去世。。请问奶奶的两个女儿是第一继承人吗?两个儿媳妇和四个孙子是否没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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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艳媚律师 广东-广州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孙子可以继承其父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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