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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交通事故1个月前

您好,请问故意损毁公私财务,损失为3100元,赔偿3100元后,对方要求赔偿误工费及其他损失,是否应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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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斯淇律师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北京盈科(库尔勒)律师事务所

  •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这里所说的“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是指出于某种个人动机和目的,非法毁灭或者损坏公共财物或者公民私人所有财物的行为。“毁坏”,是指使用各种方法故意使公私财物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全部丧失,或者将公私财物部分毁坏,使其部分丧失价值和使用价值。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同时,犯罪目的只是毁坏公私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也是本罪与其他侵犯财产罪的本质区别。过失毁坏公私财物的,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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