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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在广东汕头倒卖塑料薄膜(没有注册工商),2017年6月份一浙江温州男子主动电话找到我要购买我的薄膜,当天电话通话成交后第二天我将薄膜按客户要求的规格数量生产完成,然后向对方要求先安排货款再发货,对方却说货不要了,这次给我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我也没有向他索赔,对方也没有提及是否需要赔偿损失。过了三个月左右对方又主要找到我说要购买薄膜,我要求他先把歀打过来,一共9072元,然后我就没发货给他,也不接他电话。我把这条货款当做第一次的损失赔偿。 对方直接报警说我诈骗,温州警察直接跑来汕头调查情况,我将事情如实汇报,警察也有查看我的银行流水,并且证实跟其他客户之间资金往来都是正常的合作情况,警察说要把钱退给对方,当时我以转支付宝方式将9072元打到民警那边扣押。 现在我是取保候审,我想请问一下这本来就是生意上的纠纷,怎么就变成诈骗了?像这种情况检察院会逮捕或公诉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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