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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刑事辩护1个月前

非法集资要多少数额才能立案或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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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敏律师 四川-宜宾 四川竹都律师事务所

  •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其他扰乱金融秩序情节严重的情形。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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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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