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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2018.1月之前我供职于一家公司A,我于2018.1.18日正式离职。我在A公司的时候,公司给我办理了一个去其他公司B帮忙的工作(抱歉,就是这个性质,但是具体不知道怎么说),然后B会发放一定的工资。我离职之后以为这个就不存在了,但是今天B公司又给我发了一份工资,A公司的财务要求我把这个工资给他们转过去。我不知道这个是不是虚假劳务,而且B公司是一家国企,我很担心这个事情会不会有法律责任。所以请求您的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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